從楚地出土易類文獻看《周易》文本早期形態
[內容摘要]從楚地出土的多種易類文獻來看,《周易》一書在形成與起源之初表現出了種種樣態。至少形成了三種使用周易的方式,即“只用易卦”的方式、“實用筮書”的方式以及“經典文本”的方式。在《周易》經典文本的定型過程中,《周易》文本早期形態在占筮內容、文獻編撰、易類體例以及卜筮關係等諸多方面得以充分展開。
[關鍵詞]楚地出土易類文獻,早期形態,卜筮之書,經典文本
近半個世紀以來,《周易》經傳的多種古版本,上古竹簡易筮資料紛紛出土,讓人目不暇接。這些文獻資料主要在古楚地出土。對於它們的解讀與研究,頗能使我們對於《周易》文本早期形態獲得更為深入的瞭解,從而發現《周易》是如何從純粹的“卜筮之書”向“經典文本”過渡的。
一、楚地出土易類文獻概述
楚地出土易類文獻可以分為周易文本與易筮資料兩種。其中與周易文本緊密相關的文獻主要有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周易》,王家台秦簡《歸藏》,阜陽漢簡《周易》,長沙馬王堆漢墓帛書《周易》。已公佈的竹簡易筮資料主要有望山楚簡,包山楚簡和新蔡楚簡等竹簡易筮資料。當然,這兩類文獻不是截然相分的,一些古本周易,如王家台秦簡《歸藏》,阜陽漢簡《周易》等,同時又是易占易筮資料,實實在在地展示了《周易》之為卜筮之書的特點。下面對楚地出土的主要易類文獻作一概述,以便有一個總體的把握。
(一)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周易》
1994年,上海博物館從香港文物市場上購得一批楚竹書,是為上博藏戰國楚竹書。2003年12月,《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其中有楚竹書《周易》。其基本情況如下[1]:(1)楚竹書《周易》共58簡,涉及34個卦的內容,共1806字,其中有3個合文,8個重文,還有25個卦畫。每一卦,或占兩簡,或占三簡。是已經公佈的幾批竹簡中篇幅最大的一篇。(2)它是目前最早的《周易》本子。(3)其卦畫,以“八”表示陰爻。這與阜陽漢簡易和帛書易相同,而與王家台秦易(陰爻作“∧”)和今本易(陰爻作“--”)不同。(4)文字表述方面,與帛書易和今本易相同,即由卦名、卦辭、爻題、爻辭組成。用字、用辭、用句有所不同。(5)首次出現六種紅黑符號。首符在首簡,置於卦名之後卦辭之前;尾符在末簡,置於該卦最後一個字之後。尾符後留白,不再接續書寫下一卦的內容,以明每一卦的獨立性。(6)抄者在第54簡補了漏字。(7)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收藏的一段殘簡屬本篇,並能和本篇第32簡完全綴合。(8)本篇只有經沒有傳。
(二)王家台秦簡《歸藏》
1993年,湖北江陵縣荊州鎮王家台15號秦墓出土了秦簡易占,絕大多數學者認為這些易占即是《歸藏》。其基本情況如下[2][3]:(1)《歸藏》編號者164支,未編號者230支,共計394支,總字數約4000餘字。共70組卦畫,除去其中相同的16組,不同的卦畫有54種。(2)卦畫皆以“—”表示陽爻,以“∧” 表示陰爻[1]。(3)卦名有76個,除去重復的23個,實際卦名53個。大多與今本易之卦名相同。(4)其文例以卦畫開頭,接著是卦名,卦名後以“曰”字連接卜事之辭,然後是卦辭。其辭與今本易辭都不相同。多採用古史中的占筮之例。其中涉及的古史人物有黃帝、炎帝、穆天子、共王、武王、誇王、羿等,還有羿射日、武王伐殷等故事。(5)只有卦辭而無爻辭。(6)竹簡有兩種,一種寬而薄,一種窄而厚。王明欽先生推測,這批《歸藏》有兩種抄本。
(三)阜陽漢簡《周易》
1977年7月,安徽阜陽雙古堆一號漢墓出土了《周易》資料。其基本情況如下[4][5][6]:(1)阜陽易殘破特甚,原來卦序已無法復原。易類碎簡超過了752片,計3119字,其中屬經文的有1110字,屬卜辭的2009字。存有卦爻辭的221片,分別屬於52個卦。(2)殘存卦畫五個(大有?帧1S、大過、離),以“八”表示陰爻[2]。(3)文字內容除了卦爻辭,還連屬著卜問具體事項的卜辭。但因殘破太甚,大部分卜辭都與卦爻辭分開而不知所從屬了。(4)其辭有固定的格式:卦畫寫在簡上端,下空一個字格間距再寫卦名,然後書寫卦辭、卜辭,再寫爻題、爻辭和卜辭。爻題前有圓點隔開。卦爻辭與卜辭之間無明顯區分,僅在卜事前加一卜字。
(四)長沙馬王堆帛書《周易》
1973年12月,湖南長沙馬王堆3號漢墓出土了《周易》文獻,有《經》有《傳》。帛易目前在出土易學文獻中是份量最重,研究最多的一種。其基本情況如下[7][8]:(1)帛書易經不分上下。六十四卦次序與今本《周易》的卦序完全不同,以八卦相重的方式成卦,共分八組,每組八卦。屬另一系統的卦序。(2)帛書《周易》有經有傳。其易傳沒有發現《彖》、《象》、《文言》、《序卦》、《雜卦》,但有今本《系辭》和今本《說卦》前三章的內容,以及其它幾篇不見傳世的解易著作。(3)帛書《周易》分兩幅帛書寫,作兩件,可分為上下卷。上卷包括《經》文(原無篇題,未計字數。約四千九百餘字)及卷後的《二三子問》[3](原無篇題,未記字數。約二千六百餘字)。下卷包括《系辭》(本篇尾殘缺,不見篇題,不見計字數。約四千七百餘字)及卷後的《易之義》(原有篇題《衷》,計字數二千)、《要》(原有篇題,並計字數千六百卌八)以及《繆和》與《昭力》(原各有篇題,並合計字數六千)一種兩篇[4]。因此《傳》文有五種六篇[5]。
(五)望山楚簡易筮資料
1965年冬至1966年春,湖北江陵縣紀南城(春秋戰國楚國郢都故址)周邊望山一、二號墓出土了戰國楚竹簡,其中易筮資料簡出於一號墓。其基本情況如下[9][10]:(1)一號墓出土竹簡的內容主要是為墓主卜筮祭禱簡的記錄。這類簡在全國屬首見。這批簡的保存情況不佳,殘斷較甚。(2)簡文共約千字左右,墨書于篾黃上。書寫工整,筆法不一,似出多人之手。就可能辨別的竹簡上下頭尾數量估算,當在二十三、四簡以上。(3)其文辭格式,通常先記卜筮的時間,後記卜筮的工具,再記所問事項與卜筮的結果,最後還要記為墓主求福去疾的許多祭禱的措施。其卜筮祭禱的格式、內容和用語與包山楚簡十分近似。但望山簡未見卦畫,可能是殘斷過甚的緣固。
(六)包山楚簡易筮資料
1986年11月至1987年1月,湖北荊門包山楚墓2號墓出土有戰國卜筮祭禱簡。其基本情況如下[11][12]:(1)卜筮祭禱簡共54枚(簡197-250)。可分為二十六組(件)。其中22件專記卜筮之事,另外4件則專記禱祠之事[13]。(2)各組簡按貞問或祭禱的時間順序排列,每組記一事,多則四、五簡,少則一簡。內容皆為墓主貞吉凶禍福,請求鬼神與先人賜福、保佑。格式為:前辭(以事記年,日用干支,並載卜具)、命辭(有卜得爵等)、占辭、禱辭和第二次占辭。(3)簡文中6組12個易卦卦畫,每組卦畫由兩個卦組成,左右並列,見於簡201、210、229、232、239、245。簡文中沒有卦畫的名稱,也沒有對卦畫的具體解說。卦由“一”(一)、“∧”(六)、“×”(五)、“八”(八)四個數字中的兩個、三個或四個數字組成,其中“一”恒有。這六組卦轉換成今本《周易》陰陽爻符號卦,其卦名及組成為:
簡201:豫兌(由一?M成)
簡210:損臨(右卦損,左卦臨六三均作“八”,其餘由一?M成)
簡229:蠱晉[6](左卦晉六三、九四分別作“八”、“五”,其餘由一?M成)
簡232:隨離(由一?M成),
簡239:頤無妄(右卦頤六三作“八”,其餘由一?M成)
簡245:恒需(右卦恒卦初六與左卦需上六均作“八”,其餘由一?M成)
(七)新蔡楚簡易筮資料
1994年5月,河南省新蔡縣平夜君成墓出土了一批戰國楚竹簡,其中絕大多數為卜筮祭禱記錄簡。其基本情況如下[14][15]:(1)卜筮祭禱記錄簡可分為三種:第一種與包山楚簡的卜筮祭禱類簡極為相似,主要為墓主人平夜君成生前的占卜祭禱記錄,占卜的內容以求問病情為主。格式亦與包山簡非常相似,由前辭、命辭、占辭等部分組成。第二種為平夜君成自己的祈禱記錄,數量很少,簡寬字大。第三種內容單純,僅是與祭禱有關的記錄,不見占卜。內容簡單,格式統一,竹簡很短。這類簡以前發現不多。(2)根據《新蔡葛陵楚墓出土竹簡釋文》,共有15組卦,每組兩卦,完整的有12組24卦。由“一”(一)、“∧”(六)、“×”(五)三種數字組成。比列如下(無特別說明,下列每組卦都由一?M成,陰爻作“∧”,上下體分明):
甲二19、20:比同人
甲二37:臨師
甲三112:旅大過
甲三112:觀泰
甲三132、130:(右卦下體艮,上體只有六四爻;左卦下體離,上體存九四?鍍韶场#?
甲三184-2、185、222:晉師(右卦晉由一?⑽褰M成,上體離陽爻作“×”。)
甲三302:剝咸
乙二2:謙頤
乙四15:謙遁
乙四68:復觀
乙四79:巽離(右卦巽九二作“×”,即五。)
乙四95:姤坤
乙四102:(僅存右卦上體坤,左卦上體下兩陰爻。)
零115、22:比同人
零506:(僅存左卦上體兩陰爻)
附:楚地出土簡帛易與已公佈的主要易筮資料簡表:
[關鍵詞]楚地出土易類文獻,早期形態,卜筮之書,經典文本
近半個世紀以來,《周易》經傳的多種古版本,上古竹簡易筮資料紛紛出土,讓人目不暇接。這些文獻資料主要在古楚地出土。對於它們的解讀與研究,頗能使我們對於《周易》文本早期形態獲得更為深入的瞭解,從而發現《周易》是如何從純粹的“卜筮之書”向“經典文本”過渡的。
一、楚地出土易類文獻概述
楚地出土易類文獻可以分為周易文本與易筮資料兩種。其中與周易文本緊密相關的文獻主要有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周易》,王家台秦簡《歸藏》,阜陽漢簡《周易》,長沙馬王堆漢墓帛書《周易》。已公佈的竹簡易筮資料主要有望山楚簡,包山楚簡和新蔡楚簡等竹簡易筮資料。當然,這兩類文獻不是截然相分的,一些古本周易,如王家台秦簡《歸藏》,阜陽漢簡《周易》等,同時又是易占易筮資料,實實在在地展示了《周易》之為卜筮之書的特點。下面對楚地出土的主要易類文獻作一概述,以便有一個總體的把握。
(一)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周易》
1994年,上海博物館從香港文物市場上購得一批楚竹書,是為上博藏戰國楚竹書。2003年12月,《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其中有楚竹書《周易》。其基本情況如下[1]:(1)楚竹書《周易》共58簡,涉及34個卦的內容,共1806字,其中有3個合文,8個重文,還有25個卦畫。每一卦,或占兩簡,或占三簡。是已經公佈的幾批竹簡中篇幅最大的一篇。(2)它是目前最早的《周易》本子。(3)其卦畫,以“八”表示陰爻。這與阜陽漢簡易和帛書易相同,而與王家台秦易(陰爻作“∧”)和今本易(陰爻作“--”)不同。(4)文字表述方面,與帛書易和今本易相同,即由卦名、卦辭、爻題、爻辭組成。用字、用辭、用句有所不同。(5)首次出現六種紅黑符號。首符在首簡,置於卦名之後卦辭之前;尾符在末簡,置於該卦最後一個字之後。尾符後留白,不再接續書寫下一卦的內容,以明每一卦的獨立性。(6)抄者在第54簡補了漏字。(7)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收藏的一段殘簡屬本篇,並能和本篇第32簡完全綴合。(8)本篇只有經沒有傳。
(二)王家台秦簡《歸藏》
1993年,湖北江陵縣荊州鎮王家台15號秦墓出土了秦簡易占,絕大多數學者認為這些易占即是《歸藏》。其基本情況如下[2][3]:(1)《歸藏》編號者164支,未編號者230支,共計394支,總字數約4000餘字。共70組卦畫,除去其中相同的16組,不同的卦畫有54種。(2)卦畫皆以“—”表示陽爻,以“∧” 表示陰爻[1]。(3)卦名有76個,除去重復的23個,實際卦名53個。大多與今本易之卦名相同。(4)其文例以卦畫開頭,接著是卦名,卦名後以“曰”字連接卜事之辭,然後是卦辭。其辭與今本易辭都不相同。多採用古史中的占筮之例。其中涉及的古史人物有黃帝、炎帝、穆天子、共王、武王、誇王、羿等,還有羿射日、武王伐殷等故事。(5)只有卦辭而無爻辭。(6)竹簡有兩種,一種寬而薄,一種窄而厚。王明欽先生推測,這批《歸藏》有兩種抄本。
(三)阜陽漢簡《周易》
1977年7月,安徽阜陽雙古堆一號漢墓出土了《周易》資料。其基本情況如下[4][5][6]:(1)阜陽易殘破特甚,原來卦序已無法復原。易類碎簡超過了752片,計3119字,其中屬經文的有1110字,屬卜辭的2009字。存有卦爻辭的221片,分別屬於52個卦。(2)殘存卦畫五個(大有?帧1S、大過、離),以“八”表示陰爻[2]。(3)文字內容除了卦爻辭,還連屬著卜問具體事項的卜辭。但因殘破太甚,大部分卜辭都與卦爻辭分開而不知所從屬了。(4)其辭有固定的格式:卦畫寫在簡上端,下空一個字格間距再寫卦名,然後書寫卦辭、卜辭,再寫爻題、爻辭和卜辭。爻題前有圓點隔開。卦爻辭與卜辭之間無明顯區分,僅在卜事前加一卜字。
(四)長沙馬王堆帛書《周易》
1973年12月,湖南長沙馬王堆3號漢墓出土了《周易》文獻,有《經》有《傳》。帛易目前在出土易學文獻中是份量最重,研究最多的一種。其基本情況如下[7][8]:(1)帛書易經不分上下。六十四卦次序與今本《周易》的卦序完全不同,以八卦相重的方式成卦,共分八組,每組八卦。屬另一系統的卦序。(2)帛書《周易》有經有傳。其易傳沒有發現《彖》、《象》、《文言》、《序卦》、《雜卦》,但有今本《系辭》和今本《說卦》前三章的內容,以及其它幾篇不見傳世的解易著作。(3)帛書《周易》分兩幅帛書寫,作兩件,可分為上下卷。上卷包括《經》文(原無篇題,未計字數。約四千九百餘字)及卷後的《二三子問》[3](原無篇題,未記字數。約二千六百餘字)。下卷包括《系辭》(本篇尾殘缺,不見篇題,不見計字數。約四千七百餘字)及卷後的《易之義》(原有篇題《衷》,計字數二千)、《要》(原有篇題,並計字數千六百卌八)以及《繆和》與《昭力》(原各有篇題,並合計字數六千)一種兩篇[4]。因此《傳》文有五種六篇[5]。
(五)望山楚簡易筮資料
1965年冬至1966年春,湖北江陵縣紀南城(春秋戰國楚國郢都故址)周邊望山一、二號墓出土了戰國楚竹簡,其中易筮資料簡出於一號墓。其基本情況如下[9][10]:(1)一號墓出土竹簡的內容主要是為墓主卜筮祭禱簡的記錄。這類簡在全國屬首見。這批簡的保存情況不佳,殘斷較甚。(2)簡文共約千字左右,墨書于篾黃上。書寫工整,筆法不一,似出多人之手。就可能辨別的竹簡上下頭尾數量估算,當在二十三、四簡以上。(3)其文辭格式,通常先記卜筮的時間,後記卜筮的工具,再記所問事項與卜筮的結果,最後還要記為墓主求福去疾的許多祭禱的措施。其卜筮祭禱的格式、內容和用語與包山楚簡十分近似。但望山簡未見卦畫,可能是殘斷過甚的緣固。
(六)包山楚簡易筮資料
1986年11月至1987年1月,湖北荊門包山楚墓2號墓出土有戰國卜筮祭禱簡。其基本情況如下[11][12]:(1)卜筮祭禱簡共54枚(簡197-250)。可分為二十六組(件)。其中22件專記卜筮之事,另外4件則專記禱祠之事[13]。(2)各組簡按貞問或祭禱的時間順序排列,每組記一事,多則四、五簡,少則一簡。內容皆為墓主貞吉凶禍福,請求鬼神與先人賜福、保佑。格式為:前辭(以事記年,日用干支,並載卜具)、命辭(有卜得爵等)、占辭、禱辭和第二次占辭。(3)簡文中6組12個易卦卦畫,每組卦畫由兩個卦組成,左右並列,見於簡201、210、229、232、239、245。簡文中沒有卦畫的名稱,也沒有對卦畫的具體解說。卦由“一”(一)、“∧”(六)、“×”(五)、“八”(八)四個數字中的兩個、三個或四個數字組成,其中“一”恒有。這六組卦轉換成今本《周易》陰陽爻符號卦,其卦名及組成為:
簡201:豫兌(由一?M成)
簡210:損臨(右卦損,左卦臨六三均作“八”,其餘由一?M成)
簡229:蠱晉[6](左卦晉六三、九四分別作“八”、“五”,其餘由一?M成)
簡232:隨離(由一?M成),
簡239:頤無妄(右卦頤六三作“八”,其餘由一?M成)
簡245:恒需(右卦恒卦初六與左卦需上六均作“八”,其餘由一?M成)
(七)新蔡楚簡易筮資料
1994年5月,河南省新蔡縣平夜君成墓出土了一批戰國楚竹簡,其中絕大多數為卜筮祭禱記錄簡。其基本情況如下[14][15]:(1)卜筮祭禱記錄簡可分為三種:第一種與包山楚簡的卜筮祭禱類簡極為相似,主要為墓主人平夜君成生前的占卜祭禱記錄,占卜的內容以求問病情為主。格式亦與包山簡非常相似,由前辭、命辭、占辭等部分組成。第二種為平夜君成自己的祈禱記錄,數量很少,簡寬字大。第三種內容單純,僅是與祭禱有關的記錄,不見占卜。內容簡單,格式統一,竹簡很短。這類簡以前發現不多。(2)根據《新蔡葛陵楚墓出土竹簡釋文》,共有15組卦,每組兩卦,完整的有12組24卦。由“一”(一)、“∧”(六)、“×”(五)三種數字組成。比列如下(無特別說明,下列每組卦都由一?M成,陰爻作“∧”,上下體分明):
甲二19、20:比同人
甲二37:臨師
甲三112:旅大過
甲三112:觀泰
甲三132、130:(右卦下體艮,上體只有六四爻;左卦下體離,上體存九四?鍍韶场#?
甲三184-2、185、222:晉師(右卦晉由一?⑽褰M成,上體離陽爻作“×”。)
甲三302:剝咸
乙二2:謙頤
乙四15:謙遁
乙四68:復觀
乙四79:巽離(右卦巽九二作“×”,即五。)
乙四95:姤坤
乙四102:(僅存右卦上體坤,左卦上體下兩陰爻。)
零115、22:比同人
零506:(僅存左卦上體兩陰爻)
附:楚地出土簡帛易與已公佈的主要易筮資料簡表:
出土易名稱 |
出土時間 |
出土地點 |
墓葬年代 |
書寫年代 |
上博藏戰國楚竹書《周易》 |
1994年5月, 1994年冬 |
從香港文物市場購得,據說出自郭店 |
戰國晚期 |
公元前255±65年 |
王家台秦簡《歸藏》 |
1993年3月 |
湖北江陵縣荊州鎮郢北村王家台15號秦墓 |
上限不早於公元前278年“白起拔郢”,下限不晚于秦代。 |
從竹簡內容看,下限為秦代 《歸藏》字體,在戰國末年。 |
阜陽漢簡周易 |
1977年7月 |
安徽阜陽雙古堆一號漢墓 |
一號墓的墓主即第二代汝陰侯夏侯灶死於公元前165年。 |
下限為前165年 |
帛書周易 |
1973年12月 |
長沙馬王堆3號漢墓 |
三號墓墓主為第二代軑侯利豨的兄弟,葬于公元前168年。 |
下限為前168年 |
望山楚簡易筮 |
1965年冬至1966年春 |
湖北江陵縣望山一號墓 |
戰國中期,前300年左右。 |
下限為前300年左右 |
包山楚簡易筮(有卦畫6組) |
1986年11月至1987年1月 |
湖北荊門包山楚墓2號墓出土 |
戰國中期,前316年下葬。 |
下限為前316年 |
新蔡楚簡易筮 (有卦畫15組) |
1994年5月 |
河南省新蔡縣(淮河支流洪河北岸) |
戰國中期,楚悼王末年或稍後。 |
下限為前340年左右 |
二、只用易卦·實用筮書·經典文本——使用《周易》的三種方式
從以上對楚地出土易類文獻的介紹中,我們已經約略能夠分辨出在戰國秦漢之際,《周易》所表現出來的三種形態,或者說人們使用《周易》的三種方式。其一是只用易卦(只用卦畫或卦畫卦名並用)求占,而不用卦辭,或另用繇詞,如戰國竹簡易筮、王家台秦簡《歸藏》;其二是把《周易》當作實用的筮書本子,在卦爻辭後系以具體的卜事之辭,以便翻檢斷筮,如阜陽漢簡《周易》;其三是把《周易》當作可以引以說理的經典文本進行編撰,如上博易、帛書周易。
下面具體從楚地出土易類文獻的文辭格式來看這幾種不同用易方式的特點及其與《周易》的關係。
(一)三種易類文獻的文辭格式分析
這裏的舉例與文辭格式不包括上博易與帛書易,因為它們在文辭上除了用字有異,在格式上都與今本《易經》相同。而王家台秦簡《歸藏》、阜陽漢簡《周易》以及包山楚簡易筮的文辭和表達方式則是不相同的。又由於望山楚簡、新蔡簡的易筮資料與包山簡易筮相類,故單舉包山易筮文辭以賅同類。關於各種易版本的卦畫形式,見上文的介紹,下文涉及卦畫形式時,除包山簡所舉例外,其它都省略不畫。
1、王家台秦簡《歸藏》舉例(採用王輝先生校釋本[16]):
(1)同人曰,昔者黃啻(帝)與炎啻(帝)戰[/][涿鹿之野,而攴占]巫咸,182[巫]咸占之曰,果哉而有吝□[/]189
(2)鼒曰,昔者宋君卜封□而攴(枚)占巫蒼。蒼占之曰吉。鼒之
(3)右(有)曰,昔者平公卜亓(其)邦尚毋[有]咎而攴(枚)占神老,神老占曰吉,有子,亓(其)□間
上引王家台秦簡《歸藏》三卦的內容,屬《同人》、《鼎》和《睽》卦。同人卦講了黃帝與炎帝、蚩尤將戰之時向神巫巫咸占問吉凶,結果是“果而有吝”。巫咸為古神巫,或以為黃帝時人,或以為堯時人,或以為殷中宗時人。是神話人物。宋君泛指殷王,乃周初所封。他為封國之事占于巫蒼,得鼎卦,結果是吉。又“蒼”,或為蒼頡,是黃帝史官。古巫、史職近。第3例的“平公”當為殷之後宋平公[17],為東周有為之君,他為邦國大事占於神老。
2、阜陽漢簡《周易》舉例(採用韓自強先生的釋文[6]):
(1)賁,亨,小利有
(2)□
(3)居官及家不吉,罪人不解。·初九,履
(4)取婦嫁女不吉,田不得。·上九,翰音212(中孚上九)
(5)人不吉·六三,勿用取女,見金20(蒙六三)
(6)雨,自我西鄗。卜34
得也·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有35(小畜初九)
(7)人吉·六三,枹羞。卜雨51(否六三)
(8)·六二,同人于宗,吝。卜子産不孝,吏55(同人六二)
(9)戰
3、包山楚簡卜筮祭禱簡舉例(採用《包山楚簡》釋文[18]):
宋客盛
這三種易文的文辭格式具體如下:
1、王家台秦簡《歸藏》的辭句格式是:卦畫——卦名——曰——昔者——某人(占主)卜某事而枚占某人(占者)——某人(占者)占之曰吉或不吉等——繇辭
2、阜陽漢簡《周易》的卦辭卜辭格式是:卦畫——卦名——卦辭——卜某事吉或不吉,另外一事吉或不吉等
3、阜陽漢簡《周易》爻辭卜辭格式是:·——爻題——爻辭——卜某事吉或不吉,另外某事吉或不吉等
4、包山楚簡卜筮祭禱簡辭句格式是:某時——某人(占者)——以某種卜筮用具——為某人(占主)貞某事“尚毋有咎?”——左右並列的一組兩個卦畫(無卦名)——占之——恒貞如何,短期如何——以其故敓(或它種祭名)之——具體祭禱之事
(二)楚地出土易文、易辭與商周甲骨卜辭之淵源
《周易》的編纂是以大量以往的筮卦和占辭為素材的,是長期占筮經驗的總結。大量筮卦、占辭的記載與保存,要歸功於上古的“卜後刻辭制度”。《周禮·春官·占人》曰:“凡卜筮,既事,則系幣以比其命,歲終則計其占之中否。”鄭玄注云:“既卜筮,史必書其命龜之事及兆於策,系其禮神之幣而合藏焉。”其做法是卜筮完後,將所卜之事與所得之兆(龜卜所得為兆,占筮所得為卦)寫在竹簡上,其目的是到年終的時候再來看是否應驗了。《尚書·金縢》有周公卜龜之後“納冊于金縢之匱”的記載。這個冊正是記錄卜事卜辭的簡。這是對占筮經驗有意識、有目的、有計劃的積累與總結。是一種刻辭制度。沒有這種刻辭制度,《周易》無從編起。
刻辭制度興起于商末,在商王武丁之時有大的發展。從殷墟發現甲骨來看,多是無字甲骨,有文字的不過十分之一。在大量刻辭之前有一個隻刻筮得數字卦的階段,到後來同時刻寫命事之辭,是一個很大的發展。上個世紀下半葉考古發現了多批戰國楚墓出土的卜辭竹簡,還出現了一些成對的六爻卦畫。通過比較研究,李學勤先生指出:“商周甲骨卜辭以至戰國時期的竹簡卜辭實際是一脈相承的,在細節上雖有出入,卻屬於同一卜法緒統。竹簡卜辭現已發現不少,在全部發表後,一定會對古代卜法的研究提供許多新的內涵。”(第196頁)[19]
李學勤先生主要是從甲骨卜辭和竹簡卜辭的用語、格式來比較的。他沒有提到這些竹簡卜辭中出現易卦符號這件事及其意義。我們這裏之所以稱這些竹簡資料為易筮資料,主要是因為其中出現了易卦符號。但關於這些卦畫的意義問題,仍有待於研究。《包山楚簡》第一部分《包山二號楚墓簡牘概述》即云:“簡文中尚有部分貞卜的卦畫,每個卦畫由兩個卦組成,左右並列,……簡文中沒有卦畫的名稱,也沒有具體的解說,尚不可瞭解它們原來的含義。”(第12頁)[18]據陳偉先生的考察:“在包山簡所載22次貞事中,共用到10種卜筮材料。……採用央旨、丞惪、共命施貞時皆有卦畫,而以其他材料施貞時皆無卦畫。……據此可以相信,央旨、丞惪、共命為筮用材料;其他均為卜用材料。”(第158頁)[20]這可以支持我們只將帶有卦畫形式的筮法稱作“易筮”的看法。
在包山楚簡卜筮資料中,其實卜的資料比易筮資料要豐富得多。易筮資料與《周易》直接相關,而卜辭也間接與《周易》有關。雖然占法不同,但占事占辭相類。商周甲骨卜辭也是《周易》卦爻辭由以編纂的素材。從戰國時期仍“卜筮並用”且卜多於筮來看,卜的傳統仍十分強固。這樣的卜辭本是《周易》的來源,而且在《周易》早已定型之後,人們仍在沿用《周易》成型之前的傳統筮法,記載筮事與經驗和所得筮卦,卻並不用《周易》的卦爻辭。可見,在《周易》卦爻辭編定的前後,只用卦畫進行占筮都存在了很長一段時間。
除了戰國竹簡易筮文辭與商周卜筮刻辭有淵源之外,上舉其他兩例,秦簡《歸藏》和阜陽漢簡《周易》卜辭亦與它有十分明顯的淵源關係。
據陳夢家先生介紹,一篇完整的甲骨卜辭可以包含前辭、命辭、占辭和驗辭四部分,如例:(1)癸巳卜殼貞(2)旬亡禍(3)王占曰之殺其之來(4)乞至五日丁酉允有來自西沚告曰土方於我東啚田(《菁華》2)。(1)即前辭,記卜之日及卜人名字,(2)是命辭,即命龜之辭,(3)是占辭,即因兆而定吉凶,(4)是驗辭,即既卜之後記錄應驗的事實。這四部分並非完整地見於每一條卜辭。如“康丁卜辭往往在兆帝記吉、大吉、弘吉等,乃是簡化了占辭。又如祖庚卜辭云‘癸亥卜王吉’(《河》200)只有前辭和占辭。”(第43頁)[21]這樣的例子不少。
戰國竹簡易筮,如包山簡易筮完整的文辭格式包括:前辭(以事記年,日用干支,並載卜具)、命辭(有卜得爵等)、占辭、禱辭和第二次占辭。再看秦簡《歸藏》的文辭格式,在卦畫卦名與繇辭之間有一句由“曰”字領起的話,“昔者——某人(占主)卜某事而枚占某人(占者)——某人(占者)占之曰吉或不吉等”,其實就極類似于商周甲骨卜辭中的前辭、命辭和占辭三部分內容。有的學者把這句話說成是卦詞,把後面真正相當於卦詞部分的繇辭說成是爻辭,這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秦簡《歸藏》只有卦詞而無爻辭這是很明顯的。以“昔者”開頭的這句話是講的以前的卜筮故事,是過去發生的事,所以前辭中的時間一律為抽象的“昔者”,而非具體的當時卜筮的時間。如果把時間作具體化還原,對前辭和命辭的句序稍作調整,就完全成了商周甲骨卜辭的表述。再看,阜陽漢簡《周易》的卜辭格式,就一句“卜某事吉或不吉等”,只包括上述命辭和占辭兩部分內容,十分簡潔概括。而商周甲骨卜辭的內容也並非都是完整地包括四部分內容,是有簡省的。從所卜事類來看,阜陽漢簡《周易》與商周甲骨卜辭一樣十分廣泛。這明顯可見兩者之間的淵源關係。
(三)從“卜筮之書”到“經典文本”——《周易》早期文本的歷程
《周易》本為卜筮之書,它之成為經典文本,走過了一段路程。這段路程是通過對《周易》文本的不同使用目的和方式而獲得延伸與展開的。這段路程的關鍵路口就是《周易》在東周秦漢的發展中所留下的足跡,是為《周易》文本的早期形態。我們從楚地出土的這些豐富的易類文獻,正可以清楚地瞭解《周易》文本早期形態是如何沖出卜筮的重圍努力走向經典之路的。
從上文對楚地出土易類文獻的介紹中,我們已經知道上博易、王家台秦簡《歸藏》[8]與三種戰國竹簡易筮資料基本同時,在戰國中晚期,而易筮資料稍偏前。阜陽漢簡《周易》與帛書《周易》基本同時,在漢初。上博易是《周易》經典文本形成的可靠證據,不過經典文本非一種形式,漢初的帛書《周易》即是與今本《周易》形式不同的經典文本。根據對上博易特殊符號分佈規律的研究,我們認為上博易的卦序形式是與今本《周易》相同的。這些不同形式的易文本和易筮資料的同時出現,充分說明,《周易》經典文本的形成是艱難的,即使它從形式上完成了向經典文本的轉化,其最終的鞏固之途也是充滿荊棘的。這主要是由於卜筮傳統的強固所致。雖然《周易》的本質是卜筮之書,在東周秦漢乃至更長的時間段裏,在完成了性質的大蛻變之後,《周易》作為卜筮之書與作為經典文本依然是同時並存的。
卜筮之用在“決嫌疑,定猶與”(《禮記·曲禮上》)。《左傳》載有春秋時人用易占筮的實例。每有疑問,筮得某卦某爻,即以其卦爻象與卦爻辭占之以定吉凶。這必在《周易》六十四卦卦畫與卦爻辭定型之後,也就是說這時的《周易》卦爻象與卦爻辭已經可以當作判斷吉凶的根據。《周易》既已定型之後,戰國竹簡易筮以及王家台秦簡《歸藏》仍然不用卦爻辭和卦爻象來占,而只用易卦。後者既用了卦畫也用了卦名,而前者只用了卦畫。後者出現卦畫的形式與今本《周易》一樣只有一個卦畫,而且卦畫之後接著卦名;而前者則是兩個卦畫成組地出現,直觀地體現了《周易》變占在實際占筮中的運用。阜陽漢簡《周易》則對《周易》卦爻辭和卦爻畫全盤照抄,但通過增加具體筮例把《周易》文本改造成為實用的卜筮之書。張政烺先生在看了阜陽漢簡《周易》的卜辭後說:“這是當時的實用本子,基本上保存了作為卜筮之書《周易》的原始面貌。”(第96頁)[6]是否是作為卜筮之書《周易》的原始面貌不好說,但是“實用本子”卻是確確實實的。阜陽易的這種形式,其實曾是一種十分普遍的使用《周易》的方式。《漢志·六藝略》中有《易經》十二篇,而《數術略》中另有《周易》三十八卷、《於陵欽易吉凶》二十三卷、《大次雜易》三十卷等,屬於筮龜家的《易》。阜陽簡《周易》是實用筮書本子,即屬筮龜家的易,而未入《易經》。《周易》要想走向經典,是不能依賴或停留于卜筮的,而必須通過引述和解讀才能真正實現。這條路子可以說在《左傳》的某些筮例中開其濫觴。在這些筮例中,其實人們並未筮策起卦,而是直接引用卦爻辭或以卦爻象來解釋某種道理。這表示人們已經將《周易》卦爻辭當作了經典文本,將其文辭當作了引用的對象和具有普遍法則、隱含普遍道理的文字。人們不再需要把具體的占事記載下來,以備它日翻檢或檢驗。而是可以隨時通過筮卦分析所得卦爻象與卦爻辭來判斷吉凶。這一引述和分析是需要講道理的,而不是直接查對哪一條具體事項之吉凶那麼簡單。這一用法的進一步發展直接導致了《周易》的經典化,因為《周易》在這裏成了一本講道理的書,而不只是一部記載具體筮事的書。
以上即涉及上文提到的三種用易的方式:只用易卦、實用筮書與經典文本。嚴格地說,只用易卦式的用易方式,仍處在易筮的創造中,而不是筮書的編輯中。其中所記載的事情都是當時人們身邊正在一天一天發生的活生生的事情,而不是歷史上發生過的事。其中也有易卦,但沒有卦爻辭。卦爻辭是以往的筮辭,或《周易》編纂者所作的教訓。而實用筮書式用易,則是用既已編定的《周易》卦爻辭來占筮,在每條卦爻辭之下直接書寫卜辭,這大概是想考察《周易》卦爻辭是否應驗,以便修訂。似亦表明筮者並未把它當作不可改易的經典文本來看待,而只不過把它看作一本筮書而已。《左傳》某些筮例的用易之法,在當時並不占主流地位,但卻是後世通用的一種用易之法[9]。這三種用易之法在東周秦漢之際是同時並存的。後來《左傳》所載用易的筮法成為了用易之正統。
上博易是目前所見最古的《周易》本子,又是以純粹的卦畫和卦爻辭的形式出現的,即是以後世《周易》經典文本的形式出現的。那麼,在這一大堆的作為卜筮資料和卜筮文本的易文本和易筮資料的重圍中,上博易扮演了一個什麼樣的角色?處在什麼樣的處境?如果把卦爻辭的基本編定放在西周初年,那麼它編成之後是怎樣一個去向?建周之初,箕子獻《洪範》,其中有卜筮並用,先卜後筮之法,乃殷商遺法。其筮必為殷易《歸藏》之筮。隨後有周建制,以太卜掌三兆、三易之法,其中出現了三易中的最後一易——《周易》。雖然《周禮》創作年代問題頗多分歧,但其講古制極為具體入於纖微,此非見西周王室檔案莫能為[10]。《周禮》大體上體現了周初之制,應該是沒錯的。而《周禮》載有《周易》書名。於是,《周易》成于周初,也就有了文獻相傳和記載上的根據。又據《左傳·莊公二十二年》載:“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這表明陳侯此前尚未見過《周易》,他感到稀奇,就請周史為他占筮,於是就有了著名的遇《觀》之《否》,代陳有國之占。陳侯即陳厲公。前706年即位,其時為平王東遷後的第二個王周桓王十四年。連一方諸侯都沒見過《周易》,更不用說地位更低的人了。可見,《周易》編成之後,藏于天子之朝而掌于太卜,只有天子才能用。民間所用乃其它筮法或卜法,可能是傳統之遺存。我們從《左傳》所載占筮看,以易為占的次數和以易占的諸侯國都不占多數。由此可見,這時《周易》流傳不廣。而周史以《周易》見諸侯王,必是來推廣這一周王朝的寶書的。東周以還,君師政教不一,官學失守,學術下移。《周易》可能正是趁此東風,而逐漸流傳開來的。雖然流傳仍然不廣,但成績可喜,因為逐漸出現了多種用易的方式。如上文所述至少有三種。而以《左傳》所見某些易筮之例為正統,因為它是通過引用和分析《周易》卦爻象與卦爻辭來用易的,是通過對《周易》的解釋來用易的。其它兩種方式如戰國竹簡易筮,如阜陽簡易辭後系以卜辭,都不是通過對《周易》之辭作解釋的方式來使用。而且《左傳》還出現了專門引用《周易》卦爻辭來說道理,而不用於占筮。正如陳來先生所指出的:“更值得注意的是,人們對《周易》的利用,在春秋時代,已經漸漸超出了筮問活動的範圍,而是把《周易》的卦爻辭與其占問分開,使得卦爻體系成為獨立的文本體系,而加以稱引,以說明、證明某種哲理或法則。”(第27頁)[21]這算是開了儒家以義理說易,撰《易傳》之先河。我們從後來的今本帛本《易傳》中讀到許多直接從卦爻辭引申出道理來的論述就是走的這條路。這使得《周易》走向了一條經典之路。而目前所見最古的《周易》文本——戰國上博易,正是《周易》走向經典之路的一個驛站。它沒有象竹簡易筮資料那樣只是擇取或裁剪《周易》文辭,也不是象阜陽簡那樣純粹只為滿足日常的占筮而為《周易》文辭添加實用材料。從時代上說,上博易與《易傳》的年代基本同時,距《周易》文本的下限也並不遠。正由於有了像戰國上博易這樣忠實于原本《周易》的本子在卜筮風潮中的堅守,使得對《周易》繼續作多方解讀成為可能,也使得《周易》走向經典之路成為可能。上博易的同時或以後仍有象阜陽簡那樣的實用《周易》本子存在著,也許上博易的特殊符號也有方便卜筮之意,但它仍然是忠實于原本文辭的,是把它當作經典文本保存的。如果說戰國竹簡易筮,秦簡《歸藏》和阜陽易走的是一條從卜筮而來的實用之路,那麼上博易走的就是一條從易文本而來的經典之路。
三、《周易》文本早期形態展開過程的一些特點分析
我們現在擁有了諸多不同的《周易》古版本,擁有了《周易》形成之初的材料,這使得我們能更好地看待《周易》文本之源問題。其間雖然也存在理解活動,但對於《周易》版本來說,已經不是一個解釋學意義上的問題,而是事實的問題。這裏我們不是要對《周易》文句作出各種解釋,而是要對《周易》文本作為一個整體來認識和把握,對《周易》的性質作出認定。這種認識和把握乃至認定尚未進入解釋學的領域,而是理解文本的出發點。下面我們來看一看《周易》文本本身之為“卜筮之書”是如何展開的,又是如何可能走向經典文本的,這個過程有哪些問題,有哪些特點。
在上博易尚未公佈之前,有一位日本學者根據包山楚簡中的易筮資料,只有六組左右成對的六畫卦,而沒有卦爻辭,就推測包山易筮意味著一種“與秦漢時期的《周易》不同,卦辭爻辭都尚未定型,亦即尚未採用卦辭爻辭,僅有易卦(卦畫)的一種《易》”(第128頁)[22]。近藤浩之先生並非從並列的意義上說,有卦爻辭的一種《易》與沒有卦爻辭的一種《易》在戰國時代並存,他是從前後相繼發展的線性的角度來說的,他将这一推測擴大化,認為“僅易筮或易卦而言,春秋時代已經開始有了。而將占筮活動中貞人隨意的記語錄(占辭)加以搜集、整理,綜合編纂成《周易》卦爻辭的時期(定型化時期)則在戰國中期末以後”(第131頁)[22]。他僅僅據包山易筮的特點,就推論易筮或易卦,在春秋時代才“開始”有,《周易》卦爻辭到戰國末以後才定型,好象是到了“秦漢時期的《周易》”才是定型的。現在看來這一看法缺乏充足的證據。他所謂的“卦辭爻辭都尚未定型,亦即尚未採用卦辭爻辭”的說法也是有問題的,或者說至少是不嚴密的。“尚未採用”並不等於“尚未定型”,“尚未定型”也並不等於不能採用。日本學者本田成之認為《周易》成書于戰國初年,也是不值一駁。上博易的出土直接證明了戰國中晚期已經存在與今本《周易》為同一系統的已經定型的卦爻辭編本。根據文獻內容的成型比抄寫之時要早來看,上博易卦爻辭的編成必更在其前。其實我們在《左傳》、《國語》中也已經讀到了今本《周易》的卦爻辭。上博易提供了更為直觀的證據。它雖然殘缺,但從殘存的卦爻辭來看,除用字有不同之外,與今本《周易》卦爻辭用語句式都相一致這一點,我們可以推想,這個殘本必有一個全本。我們必須承認,《周易》之作為經典文本這時已經定型了。
大多數學者都認為《周易》是編撰而成的。郭沬若說:“《易經》是古代卜筮的底本,就跟我們現代的各種神祠佛寺的靈簽符咒一樣,它的作者不必是一個人,作的時期也不必是一個時代。”(第37頁)[23]郭沬若先生雖然錯誤地認為《周易》的作者是戰國前期孔子再傳弟子馯臂子弓[11],但還是認為《周易》卦爻辭的資料來源是商周之際,反映的是我們原始社會之後一個很長的社會發展期的情形,內容很複雜。關於《周易》的作者和成書時代,近人雖然走出了《漢書·藝文志》所謂“人更三聖,世曆三古”的傳統說法,但對此一問題的具體看法仍有分歧。自顧頡剛先生作《周易卦爻辭中的故事》之後,情況大有轉機,《周易》作于西周初年的說法[12]獲得了比較一致的同意。他的結論是這樣得來的:“作卦爻辭時流行的幾件大故事是後來消失了的,作《易傳》時流行的幾件大故事是作卦爻辭時所想不到的;從這些故事的有與沒有上,可以約略地推定卦爻辭的著作時代。它裏邊提起的故事,兩件是商的,三件是商末周初的,我們可以說它的著作時代當在西周的初葉。”(第43頁)[24]
下面具體來看看《周易》作為“卜筮之書”以及走向經典的過程的一些問題和特點:
第一,從占主占者與所占內容來看,易之為卜筮書有一個從太卜所掌[13]、王室封君所用,到民間日用的下移過程。其內容對社會生活的涉及面在不斷擴展。這是一個由簡到繁、由少到多的過程。
三種戰國時期易筮資料的筮主隨著時代的偏後其身份地位隨著下降。前340年左右的新蔡葛陵墓主平夜君乃封君大臣;前316年下葬的包山二號墓墓主的身份次於封君,為上大夫;前300年左右的望山楚簡一號墓墓主雖為楚悼王之後,但身份為下大夫。三者的卜筮內容和形式都相近,而占者的地位有所下降,不過還都是封君大臣一脈。包山楚簡易筮資料是專為墓主一個人進行占筮的實錄,因而占筮的內容依墓主個人的情況而有很強的傾向性。占問之事主要有求貞人出入宮廷侍王是否順利,何時獲得爵位,疾病吉凶等三方面的內容[12]。王家台秦簡的占主都是古帝王和有大功于人民的大臣,乃至神話人物。從神話之中有“史影”(第23頁)[25]的角度來看,王家台秦簡《歸藏》的內容有更為古遠的來源。如果說其先坤後乾之序和存有女媧的故事隱含了母系氏族社會對女始祖崇拜之遺存,那麼其所載大量的古帝王也即古英雄的神話故事則隱含了父系氏族社會時期先民對男始祖崇拜之遺存。王家台秦簡《歸藏》雖然有東周的故事,但其主體內容的來源與其所反映的時代必定很古。神話故事也不是一下子就在戰國文獻中出現的,在文獻尚未產生之前,它必定有一個長期的口耳相傳的歷史。而王家台秦簡《歸藏》的繇辭用的都是古代的占筮記錄或是借用古代的故事撰成的占筮之辭,以“昔者”開頭,是它在這方面的典型特徵。其所記大多是有關古帝王、有關部族之間的戰爭,封國等大事。雖然戰國竹簡易筮資料是商周卜筮刻辭制度之遺存,但從所反映的時代來看,秦簡《歸藏》可能更為古遠。秦簡《歸藏》與竹簡易筮的占卜是帝王、封君大臣等人的占卜。從占者來看,秦簡《歸藏》與竹簡易筮都有專職的神巫人員。從占者所服務的對象來看,前者比後者的地位要高,但後者顯然比前者更有普遍性。前者所記巫咸、巫蒼等古神巫人員的產生,帶有明顯的標誌著原始宗教時期從自然宗教向人為宗教過渡的“絕地天通”[14]宗教改革之影響的痕跡。隨著這種影響的逐漸減弱,封君大臣也有了專職的神巫人員專為自己一個占卜,這就是竹簡易筮時期的情形。
以上兩種占卜都沒有一般人的日常占卜。阜陽漢簡周易卜辭就不同了,它沒有出現占主、占人,而只有卜事和斷辭。這顯然是在對大量占卜材料作整理時,特意把占主和占人抽象掉,以使易占具有更大的普遍性。阜陽簡周易卜辭卜問的內容非常豐富,有卜問氣象方面的,有卜勞作田魚的,有卜人事方面的,有卜人君聚斂之事的,有卜事君伴君之事,有卜軍旅行事、居家遷徙,有卜生老病死、嫁女取婦的等等,涉及當時社會的方方面面。
第二,從文獻編撰的角度來看,易為卜筮書有一個從對占辭的記錄到有意識的編撰的過程。對於每條筮辭來說,有一個由繁到簡的過程。
戰國竹簡易筮資料還只是具有備忘錄性質的個人性很強的尚未經過編纂的占筮記錄,對每次的占筮過程和結果以及祭禱情況都記載得十分詳細。而秦簡《歸藏》與阜陽漢簡《周易》卜辭顯然都已經過編纂。秦簡《歸藏》每條繇辭都以“昔者”開頭,明顯表示這是對以前占筮資料的整理與編纂。故事的記載很簡略,往往用一兩個詞就完成了。不象竹簡易筮,它沒有具體年代的詳細記載,也沒有用什麼卜筮工具等的記載。這是一種簡化。阜陽漢簡《周易》的卜辭就更加簡化了,連時間、占主、占者統統不要。足見阜陽漢簡《周易》卜辭明顯是經過整理與編纂的,除了上文提到的占主和占者都在編纂過程中被抽象掉以更便於普遍運用之外,其抄寫的形式也足以說明這一點。阜陽漢簡《周易》卜辭雖然殘破很甚,但我們隱約還是可以看出它是分卦抄寫的,爻辭與爻辭也不獨立,而是連抄,只在每條爻辭的爻題前用一圓點隔開。每條卦辭和爻辭後都系有卜辭,卜辭與爻辭沒有隔開的符號,大多以一“卜”字起首,也有用“以卜”起首,或不用任何特殊字詞起首,而是直接書寫卜辭。說是分卦抄寫,是因為我們沒有發現卦名卦畫之前還有其它辭句;說是帶有卜辭的爻辭乃連抄,是因為我們發現很多的爻辭前後都有卜事之辭,爻題前面用小圓點隔開的是上一條爻辭所系的卜辭。這些都可以在上列阜陽易卜辭舉例中看出來。而且卜辭事項非一條一事,而是多條多事。如上例4,簡212的中孚上九前的卜辭顯然是中孚九五爻辭後所系卜辭,有取婦嫁女與田獵兩事。又如上例9,簡58同人九四前的卜辭顯系同人九三爻辭後所系卜辭,有鬥事遇強敵和病者不死兩事。這頗類於後世為抽籤所制的簽條,在一張簽條後附有很多事項的吉與不吉等情況,可供抽得此簽者根據自己所需卜問的事判斷其吉凶。顯然,阜陽漢簡《周易》卜辭是對大量占筮資料的整理後已編成定型的一個可供實用的本子,並非臨時性地可增可減的系在每條爻辭之後。因為如果是臨時性的,那麼必定是每條爻辭要獨立抄寫,不能連編,否則就無法隨時為每條爻辭系卜辭了。可見,阜陽漢簡《周易》必是已經完全編定後重新謄抄過的一個完整的本子,必定早已在社會上被廣泛運用。
第三,從這幾種易與易筮資料的易類體例來看,又有一個由簡到繁的過程。
竹簡易筮資料中每條資料只出現了一對左右並列的六畫別卦,但不見卦名卦爻辭,亦不見對此卦有何理解,只有簡短的一句占辭,往往是“恒貞吉”,然後是近期會小有一些什麼災吝需要注意。這很容易讓我們想到今本《周易》卦爻辭中的“永貞吉”“小有悔”等斷辭。由此,我們又想到商周考古資料中的大量數字卦,許多是只有卦而無卦名無卦辭。有的數字卦似乎有卦名,如四盤磨西區的一片卜骨上有兩個數字卦,轉換成今天的數字號是“七五七六六六曰魁”、“七八七六七六曰隗”(第177-196頁)[26]。或許這就是當時出現的卦和卦名。卦名之起可能是便於稱謂。後來有了卦爻辭,有了占斷辭,都是對實占記錄的概括和整理得來。竹簡易筮只取卦畫與占斷辭,是取其為卜筮書的最為核心的部分,這些是可以用於實際占斷的。至於不靠卦爻辭只靠卦畫如何占斷,在商周之際可能自有其斷法。就象後來術數家,可以單憑一個卦象斷出吉凶一樣。其實《左傳》筮例中亦有單靠卦畫之象而不靠卦爻辭來斷吉凶的。因此,周易的起源史上存在過這麼一個單憑卦畫之象來斷吉凶的時期,不是不可以想像的。竹簡易筮資料之時,《周易》卦爻辭已經形成,但仍然只以卦畫與斷辭為占,可以說沿用了一個很古的形式,儘管竹簡易筮資料所處的時代並不很古。我們在上文把這稱為三種用易方式中最古的一種。
王家台秦簡《歸藏》有了卦畫、卦名和卦辭,但無爻辭。這在體例上顯然是在竹簡易筮這類古用易法的進一步繁化。《周易》的體例在此基礎上又分出了爻辭,更加繁複了。也許有人會說,《歸藏》、《周易》是不同的系統,怎麼能放在一條線上來談呢?不錯,兩者是不同的系統,但都屬於易筮的範圍,而不是龜兆的範圍。《周禮·春官·大卜》所謂“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即《歸藏》與《周易》同屬易筮之法的明證。即算是龜兆與易筮之間都有前後的線性關聯,更何況三易之間?三易之間有一個相連相續的發展過程,後者對前者又有繼承與發展,三者又有同時並存並用的現象,都是合理的。
《周易》卦爻辭在編定之後,由於其抽象性,並非所有人都能直接應用。《左傳》《國語》中的用易者都是上層知識分子。隨著知識和文獻的下移,一般老百姓也可以有機會接觸到這些文獻,運用這些文獻。特別是《周易》與日常社會生活更是直接相關。但由於其抽象性,可能又阻礙了它的廣泛應用。於是就有了阜陽漢簡《周易》這類用易的本子。可以說阜陽漢簡《周易》把易為卜筮之書最為直觀地表現出來了。如果說,《周易》卦爻辭之編成是對占筮之辭的抽象的過程[15]以便它有更大的適用性,那麼,阜陽漢簡《周易》則是在《周易》卦爻辭的基礎上的一個具象化或說還原的過程。若把“易占”作為一個概念來分析,如果說《周易》卦爻辭之編成走的是“縮小內涵”的道路;那麼阜陽漢簡《周易》系以卜辭走的則是“擴大外延”的道路。對於一個概念來講,縮小內涵與擴大外延是一致的。內涵縮小,外延必擴大。因此,對於“易本卜筮之書”來講,這兩條道路的目的和結果都是一致的。因而我們在上文把阜陽漢簡《周易》也作為《周易》起源之初的一種用易方式。
第四,從卜與筮的關係角度來看,“易本卜筮之書”這一提法本身就考慮到了龜卜對易筮之法的影響。從出土易和易筮資料來看,卜筮並用,以及“卜”字本義的虛化與泛化使用是一個突出的特點。表明《周易》的性質與卜法關係緊密。其中包含有卜筮輕重、短長與先後等具體問題。
《周禮·春官·大卜》:“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經兆之體,皆百有二十,其頌皆千有二百。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掌三夢之法,一曰《致夢》,二曰《觭夢》,三曰《咸陟》。其經運十,其別九十。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四曰謀,五曰果,六曰至,七曰雨,八曰瘳。以八命者贊三兆、三易、三夢之占,以觀國家之吉凶,以詔救政。凡國大貞,卜立君,卜大封,則視高作龜。大祭祀,則視高命龜。凡小事,蒞卜。國大遷、大師,則貞龜。凡旅,陳龜。凡喪事,命龜。”(第1924-1946頁)[27]從這段話我們可以瞭解到,在周初卜筮制度中大體有三種卜筮法,一曰兆,二曰易,三曰夢,兆法居首位,易法居其次。兆法即卜龜觀兆之法,亦名曰卜法。由於卜法最重要,所以以“大卜”之名名掌三占之法的最高長官。兆、易、夢三法都可謂之占。而龜兆之為卜,易筮之為筮是不可混淆的。前者觀兆象,後者算筮數。
卜與筮之有輕重可能與兩者之產生有先後、久暫有關。《左傳·僖公四年》載:“初,晉獻公欲以驪姬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從筮。’卜人曰:‘筮短龜長,不如從長。且其繇曰:‘專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必不可。’”(第1793頁)[28]杜預注曰:“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龜象筮數,故象長數短。”杜預注文出自《左傳·僖公十五年》所記韓簡語。孔穎達為之疏曰:“象者,物初生之形;數者,物滋見之狀。凡物皆先有形象乃有滋息,是數從象生也。龜以本象金木水火土之兆以示人,故為長;筮以末數七八九六之策以示人,故為短。”孔穎達在案語中表明瞭自己的見解:“案《易·系辭》云:‘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神以知來,知以藏往。’然則知來藏往,是為極妙。雖龜之長無以加此。聖人演筮以為易,所知豈短于卜?卜人欲令公舍筮從卜,故云蓍短龜長。非是龜能實長。杜欲成筮短龜長之意,故引傳文以證之。若至理而言,卜筮實無長短。”孔穎達認為,從預測功能上講,卜與筮不能說誰長誰短,易筮也是聖人所演,豈能短于龜卜的預測功能?短長之說只是卜人向晉獻公勸諫的托詞罷了。孔穎達只是從預測功能上來理解卜與筮的短長問題,所以說無短長。但如果從卜與筮的產生先後,歷時的久長與短暫來說,何嘗沒有短長的問題。其實《左傳》之文和杜預的注都隱含有這方面的意思,只不過孔穎達鑽了牛角尖,一時沒有看出來。注文的意思是先有象後有數,數從象生。推想到龜卜與易筮的關係,則是先有龜卜後有易筮,易筮是從龜卜來的。象數先後問題後來在易學中是一個本原性的問題,而這裏的象數之象並非易象之象也不是指龜兆之象,而是物生之象。象數先後與象數本原的問題主要由於象的複雜性以及人的觀念起源的複雜性而成為一個難有定論的複雜的問題,數字卦的來源與後續發展方向的問題與此問題亦有關係,此處不討論。我們要明白的是“筮短龜長”可以從卜與筮產生先後的角度來理解。從事實上來講,也的確是龜卜在先已存在和被運用了很長一段時間後,才出現易筮的。由於龜卜的存在的時間長,它逐漸演變得非常地繁複,如上引《周禮·春官·大卜》所說的“其經兆之體,皆百有二十,其頌皆千有二百”。每一種兆法都有其經兆之體,就如三易之法都有八經卦一樣。但這經兆之體卻有一百二十種,是三易之法八經卦數目的十五倍。“頌”,是具體的兆辭,也即龜卜繇辭。以其為韻語故謂之頌。每種卜法的頌有一千二百種之多,是三易之法六十四別卦之數的將近十九倍。龜卜還不只是兆頌多,而且取材制材不易,工序也複雜,這更增加了它繼續廣泛流傳的難度。三易之法以其簡易而漸趨流行,最終取代繁複的龜卜。在完全取代龜卜之前,卜與筮共存了很長一段時期。具體占事時產生了先卜後筮還是先筮後卜的複雜關係。
《周禮·春官·筮人》曰:“凡國之大事,先筮而後卜。”(第1965頁)[27]賈疏云:“此大事者,即大卜之八命及大貞大祭祀之事。大卜所掌者皆是大事,皆先筮而後卜。筮輕龜重,賤者先即事,故卜即事漸也。” 賈氏又云:“《曲禮》云‘卜筮不相襲’。若筮不吉而又卜,是卜襲筮,故於筮凶則止不卜。按《洪範》云‘龜從筮逆’,又云‘龜筮共違於人。’彼有先卜後筮,筮不吉又卜,與此經違者,彼是箕子所陳用殷法,殷質,故與此不同。”《曲禮》孔疏云:“《春秋》僖二十五年,晉卜納襄王,得黃帝戰於阪泉之兆,又筮之,得《大有》之《睽》。哀九年,晉卜伐宋,亦卜而後筮。是大事卜筮並用也。但春秋亂世,皆先卜後筮,不能如禮。其禮既先筮後卜,《尚書》先云龜從者,以尊卑言之,故先言龜也。”(第1966頁)[27]
從以上的表述中,我們瞭解到了有關卜筮之先後在不同歷史時期的不同表現的事實:一、《尚書·洪范》“先卜後筮”[16]。《洪範》乃箕子所獻,屬殷法,至少可以代表殷商晚期的占制情形。二、《周禮·大卜》記三占之法,以兆法居首,在談到為國之大事行占時,都是講的卜法。《周禮·大卜》:“凡小事,涖卜。”賈疏云:“凡大事卜,小事筮。”(第1943頁)[27]似可知其時從總體上說實為“先卜後筮”。這大概是周初之時,猶用殷商遺法的緣固。三、《周禮·筮人》講國之大事先筮而後卜,顯然與《大卜》所載卜重而筮輕之制不同。《筮人》所言可能是周盛之後的占制。而賈氏為使《大卜》與《筮人》所述一致,也就是統一於“先筮後卜”之制,於是認為《大卜》也是行先筮後卜之制,並且同樣體現了卜重而筮輕的觀念。其實同一個“卜重而筮輕”的觀念既可用來解釋“先筮後卜”,同樣可以用來解釋“先卜後筮”。這就失去了解釋的意義。因而關鍵要看《大卜》的實際所述是怎樣的情形。顯然,《大卜》是先述卜再述筮,而且在講行占之時都是講的卜,這難道不能說明是以卜為先嗎?賈氏只為統一《周禮》的敍述,殊不知《周禮》之敍述不必定處處相符,因為是後世之編撰,免不了把不同時期的制度都為一編。四、春秋之時,又回到先卜後筮。孔氏說得好,春秋亂世,所以不行“先筮後卜”的周制。也許是因為卜的勢力依然強大,儘管周行“先筮後卜”之制,但用卜仍然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徵。所以春秋諸王以此表明自己的身份和地位,這就與季氏僭天子八佾之制(《論語·八佾》)是同樣的道理。很大的可能性是:周王室和大臣及一般筮人行占時是“先筮後卜”,而周天子太卜所掌仍是“先卜後筮”,以明其尊貴。因卜繁而筮簡,卜難而筮易,卜的歷史長而筮的歷史短等等,卜的這些特點足以使用卜體現用卜者的尊貴了。所以有春秋“先卜後筮”之亂。賈氏還只是想統一《周禮》的說法,而承認了《洪范》是殷法故有不同。孔穎達則想進一步將《洪範》的制度也統一到周制上來,他說“其禮既先筮後卜”,然後講《洪範》先言龜只是“以尊卑言之”,言下之意《洪範》的實際操作也是用既有之“先筮後卜”。這顯然是沒有看到卜筮關係的歷史發展與變化。
從卜筮關係的歷史發展中,我們看到了卜法的強大的生命力。在戰國中期的包山楚簡二十二條卜筮簡中,只有六條用的是易筮,其餘用的都是卜法。不管用卜法還是筮法,占辭都統一用“占”字。秦簡《歸藏》是“卜”字和“占”字並用。阜陽漢簡《周易》占辭用的都是“卜”字。而傳本《歸藏》用的都是“筮”字和“占”字。從包山簡、秦簡《歸藏》和傳本《歸藏》都用“占”字來看,“占”字兼“卜”、“筮”而為言是明顯的,這與《大卜》所載相符。占,從卜從口,《說文·卜部》:“占,視兆問也。”顯然,占的本義是與卜兆有關的。《洪範》云:“擇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曰雨,曰霽,曰蒙,曰驛,曰克,曰貞,曰悔,凡七。卜五,佔用二,衍忒。”前五種是龜卜之兆象,後兩種貞與悔屬筮得卦象,內卦為貞,外卦為悔。《左傳》、《國語》在用易筮時,即取筮卦之貞悔象來解卦定吉凶(第22頁)[29]。可見,《洪範》此處“佔用二”之“占”實指易卦之筮。所以,陸德明《經典釋文·尚書音義》引馬注云:“占,筮也。”(第46頁)[30]《洪范》可是商周之際的殷商遺法,其時,“占”字已經轉移了“卜”義而可以指“筮”了。到後來“占”字可以兼指卜與筮。《周禮·春官·序官》:“占人:下士八人。”鄭玄注云:“占,占蓍龜之卦兆吉凶。”“占”字在周初之時即已含蓍龜兩義,明矣。占字由於從口,有問義。問卜是問,問筮亦是問。所以隨著筮法之逐漸鞏固,占義引申用於筮是很自然的。而卜字“龜卜”之本義則比較頑固了,難以引申。但由於卜法之強大與久遠,所以後來凡占測之事都可以用“卜”字表示。《廣韻·屋韻》:“卜,卜筮。”大衍筮法大行之後,也多是“卜筮”連言。成書于戰國的《易·系辭上》:“以卜筮者尚其占。”以“卜筮”連言,實則偏於“筮”義。《歸藏》和《周易》都屬三易之法,其法為“筮”,但秦簡《歸藏》與阜陽《周易》都用“卜”字,表明傳統卜法對後起筮法的影響。可是從占法上來講卜法與筮法的差距太大了,一為視兆,一為算筮。因而卜法對筮法的影響可能主要是在占辭而非兆象上。包山楚簡卜與筮的占辭都很相似,若沒有出現卦畫並由此推測出其佔用工具有卜與筮之別,專從文辭和占後結果來看我們可能看不出哪是用的卜法,哪是用的筮法。兩者除了操作不同,其它都相同。可見,易筮對龜卜的繼承和龜卜對易筮的影響。從秦簡《歸藏》到傳本《歸藏》“卜”字改作“筮”字,則表明對易筮意識的有意識的強化。“易本卜筮之書”這一提法即以“卜筮”連言來說明《周易》一書的性質的。其實這就如阜陽漢簡《周易》卜辭用“卜”字一樣,並非在《周易》中是卜筮並用,或先筮而後卜。這裏的“卜”字本義已經虛化或者說泛化了,而與“占”、“筮”同義。
結語:從楚地出土的易類文獻,我們可以清楚地發現,《周易》一書在形成與起源之初所表現出來的種種樣態。其關鍵問題是,“易本卜筮之書”這一涉及《周易》性質的問題在上古之時是如何展開來的,作為卜筮之書的《周易》是如何成為經典文本的。根據楚地出土的不同易類文獻的不同特點,我們區分了三種用易方式。《周易》經典文本的定型就是在這三種用易方式並存並用的背景下完成的。在這個過程中,《周易》文本早期形態在占筮內容、文獻編撰、易類體例以及卜筮關係等諸多方面得以充分展開。表明《周易》作為卜筮之書的具體內容,以及作為經典文本成形之不易與其中所體現的豐富內涵。
(本文原刊于《周易研究》2007年第3期,第3-16頁。)
[參考文獻]
[1]陳仁仁.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周易》研究綜述[J].周易研究,2005,(2).
[2]荊州地區博物館.江陵王家台15號秦墓[J].文物,1995,(1).
[3]王明欽.王家台秦墓竹簡概述[A].艾蘭,邢文.新出簡帛研究[C].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
[4]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安徽省阜陽地區博物館阜陽漢簡整理組.阜陽漢簡簡介[J],文物,1983,(2).
[5]中國文物研究所古文獻研究室,安徽省阜陽市博物館.阜陽漢簡《周易》釋文,附摹本(部分)[A].陳鼓應.道家文化研究:第18輯[C].北京:三聯書店,2000.
[6]韓自強.阜陽漢簡周易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7]湖南省博物館,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馬王堆二、三號漢墓發掘簡報[J].文物,1974,(7).[8]曉菡.長沙馬王堆漢墓帛書概述[J].文物,1974,(9).
[9]湖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隊.湖北江陵三座楚墓出土大批重要文物[J].文物,1966,(5).
[10]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學中文系.望山楚簡[M].北京:中華書局,1995.
[11]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墓地整理小組.荊門市包山楚墓發掘簡報[J].文物,1988,(5).
[12]包山墓地竹簡整理小組.包山2號墓竹簡概述[J].文物,1988,(5).
[13]陳偉.望山楚簡所見的卜筮與禱神祠——與包山楚簡相對照[J].江漢考古,1997,(2).
[14]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省駐馬店市文化局,新蔡縣文物保護管理所.河南新蔡平夜君成墓的發掘[J].文物,2002,(8).
[15]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蔡葛陵楚墓[M].鄭州:大象出版社,2003,(10).
[16]王輝.王家台秦簡《歸藏》校釋(28則)[J].江漢考古,2003,(1).
[17]王葆玹.從王家台秦簡看《歸藏》與孔子的關係[A].艾蘭,邢文.新出簡帛研究[C].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
[18]湖北省荊州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
[19]李學勤.周易經傳溯源[M].長春:長春出版社,1992.
[20]陳偉.包山楚簡初探[M].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
[21]陳來.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春秋時代的宗教、倫理與社會思想[M].北京:三聯書店,2002.
[22][日]近藤浩之.包山楚簡卜筮祭禱記錄與郭店楚簡中的《易》[A].武漢大學中國文化研究院.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C].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
[23]郭沬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外二種)(上)[M].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
[24]顧頡剛.周易卦爻辭中的故事[A]. 顧頡剛.古史辨(第三冊)[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25]袁珂.中國神話通論[M].成都:巴蜀書社,1993.
[26]張政烺.易辨——近幾年根據考古材料探討周易問題的綜述[J].唐明邦,羅熾,張武,蕭漢明.周易縱橫錄[C].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1986.
[27][清]孫詒讓.周禮正義[M].北京:中華書局,1987.
[28][唐]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M].[清]阮元.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上冊)[Z].北京:中華書局,1980.
[29]林忠軍.象數易學發展史(第一卷)[M].濟南:齊魯書社,1994.
[30][唐]陸德明.經典釋文[M].北京:中華書局,1983.
[1]此處從王明欽先生的介紹。這與《江陵王家台15號秦墓》的報道有出入,報道稱以六或八表示陰爻。
[2]《阜陽漢簡簡介》的報道有誤,稱“陰爻作‘∧’形”。《道家文化研究》第18輯發表的《阜陽漢簡〈周易〉釋文》有更正。 [3]有學者認為《二三子問》是分上下篇的,主要是根據“夕沂若厲,無咎”之後剩三字空位,即另起一行書寫下面的內容這一現象立說(于豪亮《帛書〈周易〉》,《文物》1984年第3期)。廖名春先生認為,帛書每行字數較隨意,若某段話書寫完畢,尚剩一兩字空,往往另起一行寫下一段的內容。只不過這裏的空稍留多了一點。因此,不能據此分篇。又從內容上來看,此前此後是交叉論述乾坤兩卦的,不宜分為兩篇(廖名春《帛書〈易傳〉初探》,臺灣:文史哲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頁)。我們同意廖先生的說法。
[4]《繆和》、《昭力》兩篇從形式到內容都是相互貫通的。都以問答式論《易》。《繆和》篇首有墨釘作分篇標誌,《昭力》不接續《繆和》篇尾空白書寫,而是另起一行,但篇首無墨釘。兩篇各自的篇末都題有篇名,《昭力》末還合計了此兩篇的字數“六千”。這些都表明,《繆和》、《昭力》為一種兩篇。
[5]關於帛書《周易》經傳的篇章結構,邢文先生在其專著《帛書周易研究》(人民出版社1997年11月)一書中詳細介紹關於帛易《傳》文內容劃分的五種不同意見。這五種不同意見是:于豪亮先生的傳文六種七篇說,李學勤先生的《易傳》七篇說,韓仲民先生的傳文六種六篇說,傅舉有、陳松長先生的傳文六種六篇說,李學勤先生的傳文六種七篇說。在概括比較諸家之後邢文先生提出了自己的 “五種七篇”說。這裏,我們認為是五種六篇。
[6]《包山二號楚墓簡牘釋文與考釋》誤釋為《剝》卦,但翻譯成陰陽爻符號卦時沒有錯。該釋文見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第57頁。
[7]敓,借為“說”。《周禮·春官·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祇……六曰說”。“說”是為解除憂患而舉行的祭禱。祭禱必有所陳辭以求消災,故謂之“說”。
[8]根據王明欽先生《王家台秦墓竹簡概述》的介紹:“《歸藏》形體最古,接近楚簡文字,應為戰國末年的抄本。”
[9]當然,《左傳》不只是用了《周易》,還用了其它不同于《周易》的筮書,引有不同於今本《周易》卦爻辭的筮辭。
[10]鄭玄所謂“周公居攝而作六典之職,謂之《周禮》”,以周公作周禮固然無據,但以《周禮》出於戰亂既久之戰國,也不見得對。洪誠采朱謙之等人之說,斷為“成書最晚不在東周惠王后”,金景芳先生認為比較接近事實。金先生認為《周禮》一書是東遷以後某氏所作,必得見西周王室檔案。參金景芳《周禮》,載楊伯峻主編《經書淺談》,中華書局1984年7月,第42-50頁。不管《周禮》成書于春秋還是戰國,它的內容大體反映了周初之制,應該可以肯定。
[11]此說之錯誤是建立在對卦爻辭的錯誤解讀的基礎之上的,李鏡池先生有反駁。詳郭沬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外二種)上,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第375頁;李鏡池《論周易的著作年代——答郭沬若同志》,載黃壽祺、張善文編《周易研究論文集》(第一輯),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87年9月。
[12]余永梁先生在顧先生之前也曾通過挖掘卦爻辭中的故事簡略地證明了卦爻辭為周初作。參余永梁《易卦爻辭的時代及其作者》,載黃壽祺、張善文編《周易研究論文集》第一輯,北京師範大學1987年9月。
[13]據《周禮·春官·大卜》載,三兆、三易、三夢之法均由太卜所掌。
[14]我國上古社會曾進行兩次“絕對天通”的宗教改革,一次是帝顓頊時,一次是帝堯時。參《國語·楚語下》和《尚書·呂刑》。
[15]當然不只是抽象的過程,也有直接的仿作。《周易》卦爻辭是編自或仿自占卜之辭的。余永梁先生通過對“句法”和“成語”的比較,指出《易》之卦爻辭是仿自卜辭的。參余永梁《易卦爻辭的時代及其作者》,載黃壽祺、張善文編《周易研究論文集》第一輯,北京師範大學1987年9月。
[16]《尚書·洪范》云:“立時人作卜筮。三人占,則從二人言。汝則有大疑,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汝則從,龜從,筮從,卿士從,庶民從,是之謂不同。身其康強,子孫其逢。吉。汝則從,龜從,筮從,卿士逆,庶民逆,吉。卿士從,龜從,筮從,汝則逆,庶民逆,吉。庶民從,龜從,筮從,汝則逆,卿士逆,吉。汝則從,龜從,筮逆,卿士逆,庶民逆,作內吉,作外凶。龜筮共違於人,用靜吉,用作凶。”(孔穎達《尚書正義》,[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上冊,中華書局1980年9月第1版,第191頁。)
【作者单位】湖南師範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哲學系
【文章来源】简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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